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部省共建,现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商学院。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管理学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评A+,在2022年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并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连续六年(2019-2024)位列全国第一。2019年管理学院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管理学院是华南第一家、中国内地第二家获得三大国际认证(AACSB、EQUIS和AMBA)的商学院。2021年学院申报的“中山大学大数据管理行为与决策实验室”入选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教育谨循“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基于“融汇中西管理智慧、培养创业创新精神、践行服务社会责任、作育商界管理精英”的使命,学理与实践并重,为学生提供扎实理论基础、前沿学科内容、丰富本土内涵相融合的商科教育。凭借一流的国内外师资、与时俱进的课程设置、严谨的教学管理,致力于培养具有“真善美追求、科学化思维、企业家精神和国际化视野”的管理者。管理学院EMBA项目位列QS 2022全球EMBA百强。MBA项目连续六年进入《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MBA全球百强,且为中国内地唯一入榜的MBA项目。国际MBA项目(IMBA)以英文为主的必修课教学彰显国际化特色。医疗管理MBA项目依托中山大学管理学科与医学学科强强联合优势,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进医疗行业“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
01、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395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全日制,综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综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四个报考方向。
上述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实际招生计划下达情况,招生计划数存在调整的可能,各类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02、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入学之日,下同);
2.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
说明:除符合以上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要求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一般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医学相关的学历或拥有医疗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经验。
(五)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六)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03、报考点及考试报名
(一)报考点
1.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2.根据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且户籍地或工作地为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代码4401)报名,详细要求可查看广州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公告。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但不符合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
3. 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要求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2002年之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2002年(含)之后毕业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网上申请书面学历认证。办理书面学历认证报告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04、初试
(一)初试科目
工商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考核。
(二)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4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05、复试和体检
(一) 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
(二)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管理学院EMBA项目、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站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3-4月份,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三) 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四)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06、政审及录取
(一)政审
我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录取相关政策
2025年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1.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07、学习方式及缴费
(一)学习方式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二)其他费用
在读期间,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按学校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收缴,其他费用自理;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我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08、奖助金和奖学金
(一) 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二) 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学院具体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EMBA项目、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站更新为准。
09、学位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0、其他
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2025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11、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
(020)84115585、84115584、84110369、8411362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室(邮编:510275)
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项目网址:
http://bus.sysu.edu.cn/emba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址:
https://bus.sysu.edu.cn/mba/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
官方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
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
12、声明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以及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独立完成,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文件要求为准。